2月28日上午,226省道东台市唐洋镇境内路段一交叉路口发生一起由于驾车转弯不按规定行驶而酿发的交通事故。
当天上午9时许,东台市唐洋镇红色村三组丁某(女,29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苏JYW66*的小型普通客车,沿东台市226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226省道243km+900m处在实施左转弯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够,操作失误,小客车与东台市许河镇东进村七组村道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比德文”二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电动车驾车人朱某受轻伤,两车受损。经东台市唐洋交警中队民警调查取证,该事故由丁某负责赔偿朱某医疗费、车辆修理费计2000元,丁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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