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对簿公堂,这是为哪般?

来源: 2017-02-15 16:32:51

 本报讯:(通讯员:吴显灿)“这个钱我今天就可以给,但是鲁某这十多年没有尽到一个母亲该尽的义务,我要求她支付我这些年的抚养费,还有父亲的安葬费、爷爷奶奶今后的赡养费。”2月9日,鲁某将其女儿叶某诉至永善法院大兴法庭,要求其女儿叶某支付其建房期补助共计16675元。调解时,母女俩各不相让,互相指责甚至谩骂。母女为何对簿公堂,这是在为哪般?
鲁某与叶某的父亲婚后生育了叶某,在叶某大约三岁时,父亲叶某某将鲁某与叶某留在家中独自外出,从此对家庭不管不问。叶某某离家一年多后,鲁某趁女儿叶某外出玩耍之际离家外出,直至天黑,叶某的奶奶见叶某还没回家,遂外出寻找叶某,找到后才得知叶某当天还没有吃过一顿饭,后来才知道鲁某离家。叶某的父亲叶某某于2009年去世,母亲鲁某改嫁他人。叶某自小由其爷爷奶奶抚养长大。面对父亲离世,母亲改嫁,随着叶某年龄的增长,心中对母亲鲁某的怨恨越来越大,母女俩见面就吵,甚至在街头大打出手,亲人劝说、村社调解均未能缓和母女关系。
因溪洛渡水电站建设,以叶某为户主,鲁某为家庭成员的户下发放了基础设施恢复费、县内搬迁费、搬迁促进补助、建房期补助共计16675元。叶某与鲁某因上述款项分割发生纠纷。双方曾于2012年9月23日经码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建房期补助等16675元归鲁某所有,由叶某在领取后三日内兑现。协议达成后,叶某一直未给付该款。鲁某遂将叶某诉至法庭。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叶某给付鲁某8337.5元,并已当庭兑现。
这对本该相依为命的母女,如今却因钱对簿公堂。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抵挡不住些许金钱的诱惑,弃女改嫁却反过来指责女儿对其苛刻,实在让人不解。临走时,承办法官告诉叶某:“希望时间能冲淡你心中的仇恨,希望岁月能弥补你们母女的嫌隙,也希望你能放下过去,真正好好的生活。”这是对叶某、鲁某这对母女的由衷祝福,也是对“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追求。
 

相关关键词: 母女 这是


相关文章

用户登录

注册会员享受:超低价格发稿       忘记密码



Copyright © 2013-2019  财通社软文推广平台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版权申明     联系我们:
562 6623@qq.com

客服QQ:562 6623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 @qq.com 豫ICP备20005723号-1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